“8+5”执法重点雷霆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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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
□ 本报记者 谢 旺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场监管总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规定的8类违法行为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实际,将民生领域价格违法行为,涉及“一老一小”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破坏计量器具、计量作弊和成品油、电动自行车质量的违法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假冒专利违法行为,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5类违法行为作为“自选动作”,形成全市市场监管系统“8+5”执法重点。
近日,该局公布一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查处使用不合格加油机销售成品油案。2023年3月3日,巫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巫山县某加油站在经营活动中未经许可擅自改装加油机主板并加装作弊软件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不合格加油机4台,并处罚没款43万元的行政处罚。
查处销售不合格汽油案。2023年2月12日,酉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重庆某石油有限公司某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5号汽油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42万元,并处罚款7.11万元的行政处罚。
查处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案。2022年12月26日,永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气瓶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结果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对涉案的358只气瓶进行重新检验,对直接责任人检验员张某罚款3.7万元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站长王某罚款4.3万元,对该公司处罚16万元的行政处罚。
查处违法充装气瓶案。2023年1月16日,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重庆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某加气站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况下进行气瓶充装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7.4万元的行政处罚。
查处认证违法案。2023年2月7日,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认证有限公司在未完成认证规则规定程序的情况下,出具合格《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7000元,并处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查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案。2021年7月至10月,当事人通过委托代理方式在网上申请了商标75个,多为包含“酱”“钓台”“四渡”的臆造词商标,均指定使用在第33类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商品上。2023年2月17日,铜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余某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警告的行政处罚。
查处涉嫌销售假药案。2023年1月24日,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游某谎称“长寿果”添加了神秘成分,能够治疗高血压和糖尿病,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高价出售,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查处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案。2023年2月24日,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四川某实业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查处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2023年2月23日,铜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重庆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梨膏糖297箱,对法定代表人尹某罚款2000元,对主要负责人尹某罚款5000元,对当事人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查处电梯维保违法案。重庆某电梯设备有限公司在操作时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C T5002-2017要求对电梯实施严格的维护保养,造成电梯一些按钮失效,季度维保和半年维保缺失。2023年2月16日,渝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报》【“铁拳”行动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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